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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是港务管理机关,负责本港一切航海事务,确保香港水域内港口和船舶都安全运作,并管理香港船舶注册。
香港为主要国际航运中心,作为中国、世界贸易枢纽港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。为著应付廿一世纪的新挑战和兴起的电子商贸环境,海事处推行电子业务系统,用以处理本处、卫生署、入境事务处所需的关务文件,涵盖以下一系列服务:
- 到达前知会;
- 申报抵港、离港(M.O. 618、M.O. 877)、海事处船只报告 ─ 一般事项申报表;
- 远洋船舶出港证核实服务;
- 申请准予在专门锚地装卸货物;
- 申请各类许可证 ─ 修船许可证、废船许可证等;
- 申请政府系泊浮泡;
- 递交危险货物舱单;
- 申请预办入境检查连船员名单;以及
- 申请无线电通知免疫和随后发出许可证/拒绝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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